深圳晚报讯 (记者 林咪玲) 月日,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,为有效防范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,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和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在年春节期间采取联合行动,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,燃放烟花爆竹扰乱公共秩序将被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据悉,春节期间,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、储存的单位和个人,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。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,公安、市场监管、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将依法处理。
根据通知,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对违反本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公安等部门将按照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;扰乱公共秩序的,公安部门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;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责成赔偿损失,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可举报。市民如果发现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可直接向各区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、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、各区应急管理局、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、街道执法队举报,也可直接进行电话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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